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3 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遵照《广州中医药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及招生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我院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一)全面贯彻国家和广东省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坚持科学选拔。
(二)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重点考核专业能力和创新意识;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实施阳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
二、组织管理
分别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复试录取监督组、以分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学院领导为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全面主持及开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所有招生复试录取的安排及通知均会公布于第三临床医学院主页研究生工作栏,网址是:
https://dslc.gzucm.edu.cn/
请考生也及时加入2023年广中医三院硕士招生复试钉钉群。
三、复试方式
结合工作实际,确定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拟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我院同一阶段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四、复试名单确定
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在国家确定的 A 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国家线)以及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简称学校线)基础上,结合我院各学科合格生源(初试成绩不低于报考学科的学校线)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计划总数150%-200%的比例拟定复试名单,对合格生源不足150%的学科,按实际合格数形成我院各学科复试名单。已录取推免生无需参加本次复试。
复试名单请在第三临床医学院主页研究生工作栏查阅,网址是: https://dslc.gzucm.edu.cn/
五、复试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3 月 27 日--4 月 3日,现场复试,学院内部统筹复试。我院复试时间:3月31 日(周五)全天 8:30-18:00,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全科医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外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药学及临床各二级学科。我院复试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科教科多媒体教室(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61号)
第二阶段:4 月 6 日--4 月 12 日,现场复试,我院招录不满的学科进行学校第一批次统筹调剂复试。
第三阶段:4 月 16 日--4 月下旬,网络远程复试,我院第二阶段招录未满的学科再进行学校第二批次统筹调剂复试。
以上工作进程,将根据生源情况及学院整体工作进度进行适当调整,届时以学院官网通知为准。
六、复试资格审查
1.考生报到及资料审核。考生须于 3 月 30 日 9:00-11:00携带材料到我院教学办报到(临时工作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科教科多媒体教室,荔湾区龙溪大道261号),并接受材料审查(现场查验原件,复印件存档),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11:00-11:30集中考生交代复试相关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材料如下表:
考生类别
现场查验(原件)
提交存底(下列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好上交)
往届生
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奖励等
1.准考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需本科毕业院校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4.毕业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复印件
5.思想品德考核表
6.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7.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等
备注:材料1-6为必交,材料7根据实际提交
应届生
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奖励等
1.准考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加盖红章或审核签章)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思想品德考核表
6.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7.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等
8.农村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报读中医全科医学专业(专业代码105700,研究方向代码10),请提交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报考的函到相关招生院所审核。
备注:材料1-6为必交,材料7根据实际提交,材料8定向生必交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部分材料,考生须提前联系复试院所的负责老师,提交书面申请与说明情况,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复试。
2.考生填报意向导师志愿。考生根据我院招生专业及招生导师情况下载填报《导师意愿表》《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表》。
3.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加分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及“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考生的加分材料通过我院指定的工作邮箱提交有关资料,由院所下载收齐后,报学校研招办统一审核。
5.农村定向就业本科生: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就业及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0〕18号)的规定,定向本科医学生毕业当年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后可以报读全科专业临床硕士学位研究生。未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报读研究生的,或者报读其他类型研究生的,视为违约。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时,要加强诚信状况审查,严格录取标准,不得录用违约定向医学毕业生。如未按上述要求,因故造成最终无法复试、录取,后果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6.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各招生院所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 复试进程
时间
工作内容
3月21-24日
调整并召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 “三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及相关表格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备案,并在第三临床医学院官网研究生工作栏公布https://dslc.gzucm.edu.cn/。
3月30日(周四)
考生于 9:00-11:00 须携带材料到教学办报到并接受材料审查,
11:00-11:30召开考生说明会,交代相关注意事项。
(地点:医院科教科示教室,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61号)
3月31日(周五)
复试小组全体成员工作会议(31 日8:00)
复试综合考核(31 日8:30-18:00,地点同上)
4月2日前(周日)
确定第一阶段拟录取,上报第二阶段调剂复试缺额申请
4 月 6 日-4 月 12 日
进行第二阶段校内校外统筹调剂复试,具体安排将在学院官网公布
4 月 16 日-4月下旬
进行第三阶段校内校外统筹调剂复试,具体安排将在学院官网公布
七、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知识与专业素养,实践(实验)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外语能力水平等。复试总成绩即综合考核成绩,为以下五部分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满分 20 分)
复试专家小组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核;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知识与专业素养考核(满分 20 分)
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的了解与掌握、思维与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的发展动态、前沿的了解,专业领域发展潜力等。中医药相关学科还应重点考察学生中医药传统文化、中医思维、中医临床技能等中医药专业素养。
3.临床技能或科研能力考核(满分 20 分)
专业实际操作能力(临床技能测试、动手操作能力测试等),或实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科研潜质等。
4.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考核(满分 20 分)
复试专家小组考察考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与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事业心和责任感、纪律性和协作性(遵纪守法、团队合作等),人文素养、行为举止、心理健康、表达和礼仪等综合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生与专家进行交流并回答专家提问。
5.外语能力水平考核(满分 20 分)
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文献阅读等,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能力。
复试综合考核由各招生院所组织,复试专家小组实施,面试时间应适当,一般每生不少于20分钟。综合考核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专家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复试专家小组现场进行提问、测试等多种形式进行复试。复试面试若考生作答结束,请提醒考生如无补充,面试结束。所有复试专家小组须在指定的场所对考生进行复试,严守纪律,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过程要有现场记录。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相关视频、文字记录应妥存三年备查。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将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组考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将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八、录取原则及程序
(一)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将严格执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4.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5.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6.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7.体检不合格者;
8.提供虚假信息者。
(二)录取程序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所有考生的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加权计算方式,初试总成绩占50%,复试总成绩占50%。即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50%,综合成绩为考生的最终录取总成绩,由招生院所认真核算,向考生公布。
2.确定拟录取名单
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我院按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与招生类别(科学学位、专业学位)拟定待录取名单及递补名单(两份名单均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打印名单审核无误后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形成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招办统一在校园网站公示,对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时间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考生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批。拟录取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复试时进行导师-学生的双向选择和确认导师的工作。拟录取考生在入学后,统一组织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3.关于递补名单:
若院所待录取名单中有考生提出放弃,则按院所递补名单排序先后,递次转为待录取,由院所通知考生并经学校再次公示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4.签订定向培养合同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拟录取公示名单公布后应及时与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培养合同(一式三份),在6月30日前邮寄或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取消拟录取资格。
5.体检
拟录取考生应自行前往所在地三甲医院体检,检查血压、身高、体重、辨色力、视力、内外科、血常规、空腹血糖、肝功、胸片等。2023年4月30日前提交体检报告单的电子版或扫描PDF版至院所指定的工作邮箱。未提交体检报告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6.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并由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6.调档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培养形式的考生我校在公示拟录取名单的同时向考生发放调档函和政审表,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和政审表应在规定时间前邮寄或送到研究生院思政办。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定《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会对考生的人事档案和政审表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调剂复试与录取
在国家和学校调剂政策允许范围内,我院合格上线生源数不足的专业,将及时公布调剂信息,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接受校内外合格生源进行差额复试。
十、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我院复试录取全过程接受各级纪律监察委员会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申诉及受理程序:
1.考生提出书面申诉→招生院所→院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学科组形成书面报告→院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学科组意见→书面回复考生。
2.考生提出书面申诉→学校信访部门受理→研招办→院招生院所→院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学科组形成书面报告→院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学科组意见→研招办→学校信访部门→书面回复考生。
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申诉电话:020-36585091,
邮箱:lcxy3@gzucm.edu.cn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0-22292810
十一、本工作实施细则由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
2023年3月22日